| 名 称:关于在局机关全面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通知 | |
| 文 号:甘运办〔2008〕21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 发文日期:2008-12-31 | 主题分类:公告通报 |
| 索 引 号:2016-09013353 | 主 题 词:应用 办公自动化系统 通知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落实2008年度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推进行业职能转变,省局在全面总结前期办公自动化推广应用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分析,对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了整体升级。升级后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于9月2日开始局部试用,并修改完善。为此,省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局机关全面推广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现将有关应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站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对于提高行政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推动行政职能转变和做好“三个服务”的重要性,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此项工作,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办公的全面推广夯实基础,为构建规范、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积极应用。各部门和个人要落实责任,认真梳理工作流程,积极改变工作习惯,努力学习相关知识,及时登录办公自动化系统,熟悉流程,熟练操作,尽快掌握协同办公的基本技能,实现所有公文和部分审批事项网上流转,各种通知事项网上查看,所有文件资料网上查阅。
三、问题反馈。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过程中,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到“电子论坛”的“OA推广与应用”板块,局办公室将会同信息中心尽快加以解决。
四、有关说明。
(一)系统地址为http://10.47.33.38,域名为:http://oa.gs-ys.com (将于12月中旬开放),帐户信息见附件。
(二)办公自动化系统在局机关全面应用后,原则上除了以下情形外不再印发纸质公文:
1、涉密的;
2、交换给尚无法接收电子公文单位的;
3、存档用的。
(三)各处(室)信息员请做好本部门的电子公文的收发和系统使用指导,应严格落实至少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各一次接收电子公文的制度,以保证电子公文交换效率。当收到以邮件附件形式分发的文件后,要及时启动“处室文件传阅”流程进行办理。
(四)各处(室)人员应及时处理电子公文,流程创建人应在提交电子公文后,通过“流转监控”查看受文部门接收办理情况,必要时应及时提醒、督促对方办理。
(五)将择时集中对产生的问题进行解答并举行培训。
(六)各市州运管局(处)公文应直接以电子版,其它单位纸质来文数字化后,由机要室启动收文流程。
(七)所有传真,请尽可能使用电子传真软件,可在本机安装客户端或至机要室传真服务器发送接收(发送纸质传真方式不变)。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