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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下达2010年交通系统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支付增长性返还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第三次)
文  号:甘运规〔2010〕91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0-12-31 主题分类:财政预决算
索 引 号:2016-10044522 主 题 词:2010年 成品油价税改革 支出预算 通知
关于下达2010年交通系统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支付增长性返还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第三次)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省公路运输服务中心: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0年交通系统成品油价格转移支付增长性返还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第三次)》(甘交规划[2010]245号),现将第三次支出预算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本次预算为全省运管机构津贴补贴资金和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其中,规范性生活补助264.54万元,艰苦边远地区人员补贴26.83万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3150万元。

(一)规范性生活补助标准,兰内单位在职人员平均每人每年12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672元,离休人员每人每年761元;兰外单位在职人员平均每人每年720元,退休人员平均每人每年546元,离休人员平均每人每年504元。

(二)艰边津贴补助为武威、张掖、酒泉、临夏、甘南等四类地区110名在职人员、18名退休人员,甘南五类地区13名在职人员、3名退休人员2010年度艰边补助增资,其中,四类地区在职人员年增资1765元、退休人员年增资1506元,五类地区在职年增资3175元、退休年增资1920元。

(三)建设项目4个,其中,兰州和平物流园区2200万元,兰州货运东站二期(兰州物流中心)900万元,甘南州迭部县公用型汽车站改造20万元,高台县货运站仓库设施维修补助30万元,具体资金计划详见附表。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本着稳妥可靠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并结合省局下达预算通知尽快组织下达所属县(区)运管局(分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保障人员工资正常发放,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

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批复支出预算使用资金,对预算执行中当年出现的一般性支出缺口,一律不再追加。

四、支出预算中所列的各类资金一律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拨付,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年底向省局报送年度财务决算。

附件:2010年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支付增长性返还支出预算表(第三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1. 附件:2010年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支付增长性返还支出预算表(第三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