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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意见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文  号:2014年03月11日 发布机构:党委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4-12-11 主题分类:干部
索 引 号:2014-11043047 主 题 词:选拔
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意见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甘肃省2012-2016年年轻干部培养规划》和立足实践一线培养年轻干部座谈会议精神,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

    《意见》指出,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敢担当的领导干部队伍,对确保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深入推进“3341”交通项目提升工程和“1236”交通扶贫攻坚行动,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意见》指出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提出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在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厅管后备干部及厅属单位下设的科级领导班子中,形成由不同年龄层次干部组成的梯次结构,年轻干部所占比例要有大幅度的提高,要有一批35岁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能选拔进入厅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县级党政正职中,应有一定数量的45岁以下的干部;领导班子副职中,应有一定数量的40岁以下的干部,原则上要有1名35岁以下的干部。厅管县级后备干部中40岁以下的要占到50%以上,原则上要有1至2名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基层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正职中,应有一定数量的35岁以下的干部,科级副职中应有一定数量的30岁左右的干部。科级单位领导班子中,原则上要有1名30岁以下的干部。

    《意见》强调,厅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选配干部,保持领导班子合理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努力实现领导班子成员知识互补和专业配套。要特别注意选拔专业技术干部和懂经济会管理的年轻干部。通过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同时,要重视选拔优秀年轻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

    《意见》要求,厅属各单位要努力形成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使用机制。要使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成为一种常态,坚持把竞争性选拔作为选拔年轻干部的重要方式,定期开展公开选拔年轻干部工作。要对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破格提拔使用。

    《意见》还强调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以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年轻干部日常管理和谈心谈话制度,掌握年轻干部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对工作不作为、群众反映较多的年轻干部,及时提醒告诫。要加强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免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要对年轻干部中出现的不良思想倾向和问题,及时批评指出,做到防微杜渐;对违法乱纪行为,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