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加强全省行政村停靠站国有资产监管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财〔2008〕47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08-12-31 | 主题分类:资产管理 |
索 引 号:2016-1002053 | 主 题 词:国有资产 监管 通知 |
关于加强全省行政村停靠站国有资产监管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
2008年省局下达的2500个行政村停靠站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为了确保行政村停靠站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切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村停靠站属省局投资的站场建设项目,产权归省局所有。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委托省道路运输站场资产运营监管中心负责行政村停靠站的日常维护,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行政村停靠站的监管工作,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行政村停靠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行政村停靠站广告位运营统一由省道路运输站场资产运营监管中心招标进行,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广告位的经营收益,一部分用于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行政村停靠站的日常监管费用,剩余部分用于省道路运输站场资产运营监管中心对行政村停靠站的日常维护费用。
三、行政村停靠站建成交付使用后,省道路运输站场资产监管中心要与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签订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协议书,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确定行政村停靠站管理责任人,签订管理目标责任协议书,认真做好行政村停靠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村停靠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发现行政村停靠站被损坏、盗窃等事件,请及时向省道路运输站场资产运营监管中心汇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