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对外省征询开行我省省际客运班线进行公示征询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输〔2008〕56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08-12-31 | 主题分类:意见征询 |
索 引 号:2016-10023648 | 主 题 词:省际 客运班线 公示 征询意见 通知 |
关于对外省征询开行我省省际客运班线进行公示征询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
为方便省际城乡居民出行到达,今年以来,我省共收到宁夏、青海、内蒙等10个省市的省际客运班线征询函,共征询开行我省38条省际客运班线,为确保新开行的班线符合市场需求,省局决定依据《甘肃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需求信息发布规定(试行)》对外省征询开行我省的省际客运班线用公示的方式征询意见,公示期15天。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意见征询反馈工作。同时,对征询意见的班线有互营需求的运输企业,可依据客运班线许可程序,近期向省局上报发展计划。
一、征询方式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须将征询开行线路以文件形式在下述场所公示。
(一)三级以上客运站。
(二)各级运政大厅公示栏。
(三)各级运政信息网。
省局将在局运政大厅和甘肃省道路运输信息网(http://www.gs-ys.com)进行公示征询意见。
二、公示征询意见时间
2008年9月6日-9月20日。
三、意见反馈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设置公示征询意见反馈电话(客运驾驶员的意见应通过所属企业汇总以书面形式反馈,以个人意见反映不再受理),并将公示征询期内反映的意见汇总后于2008年9月25日前书面上报省局。
附件:外省征询开行我省的省际客运班线信息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