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白银市平川区瑞余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综合性能检测站竣工验收的批复 | |
文 号:甘运输〔2008〕46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08-12-31 |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信息 |
索 引 号:2016-1002509 | 主 题 词:检测站 验收 批复 |
关于白银市平川区瑞余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综合性能检测站竣工验收的批复
白银市运管处:
你处白运管发[2008]31号文收悉。结合2008年5月30日评审专家组对平川瑞余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实地验收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白银市平川区瑞余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综合性能检测站基本达到国标《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2005)和行业标准《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JT/T478—2002)的要求,能满足国标《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的需求。
二、按照《甘肃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竣工评审验收标准》计分认定考评,经整改后白银市平川区瑞余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综合性能检测站基本项得分70分,总分90分,达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计分认定标准,同意从事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业务。
三、请你处按照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实施意见》(甘交运[2003]0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甘运车[2005]5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白银市平川区瑞余车辆检测有限公司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经营管理。
四、请你处接此批复后,尽快通知该检测站办理经营许可及相关手续。
此复。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