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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应急保障车队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文  号:甘运输〔2008〕34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08-12-31 主题分类:应急保障
索 引 号:2016-1002214 主 题 词:奥运会 应急保障 通知
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应急保障车队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兰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陇运(集团)快速客运有限公司、甘肃东部运输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天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陇运三力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交通部奥运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协调会和《关于加快做好奥运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做好北京奥运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车队的组建和人员的落实上报工作,确保完成奥运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队组建

为便于对车辆合理调配和有效管理,对支援奥运的40辆应急保障车辆整编为4组。兰运集团购置的10辆车编为第一组,陇运快客购置的10辆车编为第二组,东运集团购置的5辆车和天嘉集团购置的5辆车编为第三组,定运集团购置的5辆车和陇运三力集团购置的5辆车编为第四组。

二、人员选拔

1、管理人员(4人)

为便于奥运应急保障工作期间驾驶人员的组织管理和现场调度,分别从兰运集团、陇运快客、东运集团和定运集团各抽调一名主管客运的副总经理担任管理人员。管理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调度和组织等管理能力。

(2)政治素养高,有责任心,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

2、驾驶人员(48人)

参加奥运交通保障车队的驾驶员按照1:1配班,同时安排20%的备班驾驶员。驾驶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A1准驾资格且五年以上,45周岁以下,驾驶技能熟练。

(2)具有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3)熟悉道路客运业务,已取得营运客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从事营运大客车驾驶五年以上。

(4)政治素养高,职业道德良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公车公营的企业人员。

3、维修人员(2人)

由兰运集团和陇运三力集团在本企业内分别选拔1名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奥运会保障车辆的例行检查和维护。维修人员须具备条件:

(1)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已取得机动车维修人员从业资格,具有五年以上的汽车维修经验,持有高级工及以上的维修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宇通客车有限公司高级客车发动机、变速器、其他底盘系统等机械系统以及电气系统等的基本构造、原理、维修工艺和技术规范,能利用汽车检测仪器和专用工具,解决汽车维修技术问题。

(3)政治素养高,维修技术好,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

管理人员、驾驶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政审工作由各企业初审后报省局复审。

请各运输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务必于5月13日前将选拔人员名单按照《奥运应急保障车队人员落实情况表》(见附件1)的要求传真至省局。5月16日省局将统一组织前往宇通客车厂接车。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