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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办〔2009〕13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09-12-31 主题分类:应急保障
索 引 号:2016-1003627 主 题 词:道路运输 甲型H1N1 防控 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近日,省政府再次召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安排部署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交通运输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甘交办 [2009]87号)。世卫组织专家认为,疫情可能持续1—2年,全球约1/3人口可能感染。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到科学应对、反应及时、工作有序,现就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在原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力量,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采取措施,密切关注疫情,积极主动地部署好防控工作。

二、继续做好联防联控,确保落实防控责任。各单位要把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按照卫生部、交通运输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各自的职责,落实在联防联控工作中的任务,与当地政府、卫生、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防控工作。

三、狠抓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严防疫情通过道路运输设施传播。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部署好当地道路运输行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工作,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可能携带甲型H1N1流感人员、物资及运输工具的封锁、检查、消毒、报告工作。当前,暑假已经来临,特别是要做好暑运期间车站候车室、售票厅、地面及座椅等的消毒,在客运站等客流集中的场所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加强对旅客及其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和控制。加强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引导,对出入机场等重点防控场所乘用出租车的旅客要主动询问身体状况和相关信息,加强动态监控,从源头上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及报表, 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要迅速上报上级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当地防疫等部门妥善处置。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