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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输〔2009〕42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09-12-31 主题分类:运输保障
索 引 号:2016-10032820 主 题 词:道路运输 防控 流感 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根据卫生部通报,当前,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进入流行性高发期和持续、快速上升期。为了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交劳[2009]48号)随文转发,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防控工作。各地要在原来甲型H1N1 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力量,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采取措施,密切关注疫情,积极主动地部署好防控工作。

二、继续做好联防联控,确保落实防控责任。各地要把甲型H1N1 流感防控工作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按照卫生部、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及省局的要求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齐心协力做好防控工作。

三、狠抓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严防疫情通过道路运输设施传播。各地要结合甲型H1N1 流感疫情以学校暴发为主、由城市向农村持续蔓延和流行强度持续增加的特点,部署好当地道路运输行业防控甲型H1N1 流感工作,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可能携带甲型H1N1 流感人员、物资及运输工具的封锁、检查、消毒、报告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节假日和学生回家、返校等客流高峰期车站候车室、售票厅、地面及座椅等的消毒,在客运站等客流集中的场所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加强对旅客及其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和控制。加强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引导,对出入机场等重点防控场所乘用出租车的旅客要主动询问身体状况和相关信息,加强动态监控,从源头上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24 小时值班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及报表, 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紧急事件,要迅速上报上级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当地防疫等部门妥善处置。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