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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输〔2009〕33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09-12-31 主题分类:应急保障
索 引 号:2016-10033350 主 题 词:十一 值班 信息报送 通知
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2009年“十一”黄金周即将开始。今年“十一”黄金周正值我国建国60周年华诞,又恰逢中秋传统佳节,旅客出行需求将明显提升,对运输保障、安全生产和行业稳定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信息畅通,保障圆满完成黄金周运输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09年“十一”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工作的通知》(交运发明电[2009]2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十一”黄金周道路水路运输工作通知》(甘交规划[2009]14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为加强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省局设立了“十一”黄金周道路运输值班室,全面负责全省“十一”黄金周道路运输各项工作。各级运政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也要设立“十一”黄金周道路运输值班室,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假日道路运输工作。“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道路运输值班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值班安排表和联系电话于9月25日前报省局应急指挥中心。

二、确保交通事故信息及时报送。黄金周期间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64号)中有关事故报送的要求,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况报省局应急指挥中心。

三、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和黄金周总结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假日期间各种运输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假日期间运输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各地运政管理机构要从10月1日起,每天9:00前向省局应急指挥中心上报前一天的《假日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10月8日报送预测的整个假日期间的数据。同时要做好黄金周运输工作总结,并于10月9日17:00前,将节日期间运输情况总结(包括假日运输组织、客运生产、营收情况、安全状况、服务质量、市场监管、道路畅通和防控传染性疾病等情况)通过RTX报省局运输安全处。

各级运政管理机构要按照以上要求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值班、信息报送各项工作。届时省局将对各地值班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抽查,对脱班,不按时、不按要求报送信息、统计报表和总结的地区,省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