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下达部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驾校管理收费可支配收入计划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财〔2010〕33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0-12-31 | 主题分类:财政预决算 |
索 引 号:2016-10044523 | 主 题 词:驾校管理收费 可支配收入 通知 |
关于下达部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驾校管理收费可支配收入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运管局(处):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交规划【2010】75号)及省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非税收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甘运财【2010】22号)要求,现将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驾校管理收费可支配收入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至目前,部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再次上缴驾校管理收费2974155.70元,经财政统筹后,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支配收入为1725010.30元(详见附表)。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以收定支、以缴定拨”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尽快下达所属县(区)运管(分局)所驾校管理收费可支配收入,充分发挥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
三、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工作,严格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非税收入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要求执行,2010年底向省局报送年度财务决算。
附件:2010年驾校管理收费可支配收入情况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