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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安〔2010〕9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0-12-31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
索 引 号:2016-10043453 主 题 词:道路运输 汛期 安全生产 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交安监[2010]1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要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对本地区本单位可能由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和区域、单位,制定有效防范方案和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防范、未雨绸缪,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二、做好汛期前准备和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在总结年初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防御自然灾害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完善防汛应急领导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灾害信息沟通等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从预防预警、隐患排查、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灾后重建等方面做好防汛工作。要加强对办公场所、汽车客(货)运站场等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切实加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切实做好汛期和防灾减灾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储备充足的运力,将防汛工作与电力和煤炭、人民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的运输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的紧急状态下随时启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重点物资运输安全有序。

四、加强汛期值班制度。要严格汛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在第一时间将汛期险情信息上报省局和相关部门。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1.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