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全省乡镇汽车站项目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市监〔2010〕56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0-12-31 |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 |
索 引 号:2016-1004822 | 主 题 词:乡镇汽车站 竣工 验收 通知 |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
近年来,全省乡镇汽车站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计划建设的项目已陆续竣工,为使已建成的乡镇汽车站能够尽早投入使用,省局决定委托各市、州运管局(处)自行组织对已建成的乡镇汽车站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现就竣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7年至2010年省局计划建设的乡镇汽车站项目(见附件1,不包括亚行贷款乡镇汽车站项目)。
二、验收方式和程序
由各市、州运管局(处)成立项目竣工验收小组,实地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区)运管分局(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由项目验收小组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做出定性验收意见,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见附件)。验收后由各市、州运管局(处)以正式文件向省局上报验收情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待省局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正式通过验收。省局将对各地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
三、验收时间
验收时间由各市、州运管局(处)自行决定,要求于2010
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验收内容
1、乡镇汽车站是否按照省局制定的建设标准图的要求组织施工。
2、工程实体质量是否合格。
3、对工程主要设计指标进行现场测量、核实并拍照保存。
4、查看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提供的书面材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五、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乡镇汽车站竣工验收资料如下:
1、工程施工许可证;
2、项目开工申请表;
3、基础图设计;
4、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7、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8、审计报告;
9、竣工验收鉴定书;
10、项目照片(正面和侧面照各一张);
11、其他文件。
六、其他要求
1、各市(州)运管局(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认真做好乡镇汽车站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将验收情况和竣工资料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
2、各验收小组要认真填写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必须将每个乡镇汽车站项目的经度、纬度记录在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上。乡镇汽车站坐标以汽车站正门前方2米处为中心基点进行测量。
附件:
1、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乡镇汽车站待验收项目
2、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3、工程项目照片粘贴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