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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全省乡镇汽车站项目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  号:甘运市监〔2010〕56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0-12-31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
索 引 号:2016-1004822 主 题 词:乡镇汽车站 竣工 验收 通知
关于全省乡镇汽车站项目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

近年来,全省乡镇汽车站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计划建设的项目已陆续竣工,为使已建成的乡镇汽车站能够尽早投入使用,省局决定委托各市、州运管局(处)自行组织对已建成的乡镇汽车站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现就竣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7年至2010年省局计划建设的乡镇汽车站项目(见附件1,不包括亚行贷款乡镇汽车站项目)。

二、验收方式和程序

由各市、州运管局(处)成立项目竣工验收小组,实地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区)运管分局(所)、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由项目验收小组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做出定性验收意见,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见附件)。验收后由各市、州运管局(处)以正式文件向省局上报验收情况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待省局审查竣工验收资料合格后正式通过验收。省局将对各地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

三、验收时间

验收时间由各市、州运管局(处)自行决定,要求于2010

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验收内容

1、乡镇汽车站是否按照省局制定的建设标准图的要求组织施工。

2、工程实体质量是否合格。

3、对工程主要设计指标进行现场测量、核实并拍照保存。

4、查看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提供的书面材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五、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乡镇汽车站竣工验收资料如下:

1、工程施工许可证;

2、项目开工申请表;

3、基础图设计;

4、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7、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8、审计报告;

9、竣工验收鉴定书;

10、项目照片(正面和侧面照各一张);

11、其他文件。

六、其他要求

1、各市(州)运管局(处)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认真做好乡镇汽车站的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将验收情况和竣工资料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

2、各验收小组要认真填写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必须将每个乡镇汽车站项目的经度、纬度记录在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上。乡镇汽车站坐标以汽车站正门前方2米处为中心基点进行测量。

附件:

1、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乡镇汽车站待验收项目

2、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3、工程项目照片粘贴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1.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