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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输〔2011〕9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1-12-31 主题分类:应急保障
索 引 号:2016-10045728 主 题 词:清明节 道路 旅客运输 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2011年清明小长假即将到来,今年清明与传统节日“三月三”重叠,踏青祭祖、探亲访友客流将集中增加,为确保节日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运输组织,确保运力充足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提前对本辖区祭扫客流进行科学预测,制定周密的运输组织方案,安排充足的运力,合理调整客运班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祭祀出行需求。要建立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储备,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准备,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运输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一是要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监管,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发往各大墓园的包车运输的安全监管力度;二是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严把车辆技术关,严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出站载客;三是要加强对危险品监督检查,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乘车;四是要切实加强对驾驶员和乘务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客运车辆“超速”、“超载”和驾驶员私自换驾等违规行为发生。

三、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道路客运市场的监管,维护好假日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宰客”、“甩客”、“倒客”、倒卖车票等各种违规经营行为;要加强客运价格监督,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

四、加强值班和统计工作

清明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重视和抓好运输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运输统计。于4月6日10时前,将假日期间统计汇总数据(4月3日至4月5日)报省局(0931-2376529)。

附件:假日期间旅客运输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1. 假日期间旅客运输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