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协调办理兰州市东城壕家属楼职工住房产权的函 | |
文 号:甘运函〔2013〕25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3-12-31 | 主题分类:经营许可 |
索 引 号:2016-10055041 | 主 题 词:房屋产权 |
关于协调办理兰州市东城壕家属楼职工住房产权的函
兰驼集团:
因我局与贵单位存在东城壕房屋产权交叉,请贵单位出面给我局职工办理东城壕房屋产权,现将有关情况梳理如下:
兰州市东城壕家属楼为原省交通厅下属省筑路机械厂所建,建楼时,原省交通工业公司支付给省筑路机械厂15万元,协议约定将其中二号楼第八单元的产权、使用权交给原交通工业公司。1984年原省交通工业公司与原甘肃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合并成立甘肃省公路运输管理局,1985年省筑路机械厂被兰州手扶拖拉机厂兼并,2003年兰州手扶拖拉机厂破产后,现由贵集团接管。由于兰州市东城壕家属楼的产权证的所有人为兰州手扶拖拉机厂,所以我局一直无法给二号楼第八单元的职工办理住房产权。近年来,兰州市东城壕家属楼的职工一直上访要求办理房屋产权,情绪非常激烈。
经咨询甘肃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企业破产后也可由接管单位办理房屋产权事宜,所以,请贵单位协调给我局职工办理东城壕房屋产权。
附件: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