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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对平凉市“12.20”道路运输事故的通报
文  号: 甘运安监〔2013〕34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3-12-31 主题分类:通知通报报告
索 引 号:2016-10053155 主 题 词:运输事故、通报
关于对平凉市“12.20”道路运输事故的通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2013年12月20日6时40分,东运集团灵台县客运公司甘L—31062号宇通客车从灵台县汽车站报班发车执行灵台县至平凉市运输任务,出站时载客6人,沿途搭载部分乘客。上午9时24分,车辆行至青兰高速1532KM+250M处(平凉市崆峒区白水段),因驾驶员在积雪薄冰路面应急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发生侧翻,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的道路运输事故。这起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暴露出驾驶人员应急处置不当、乘客未系安全带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行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冬季道路运输行车安全,特别是做好2014年春运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此次事故通报全省,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以此次事故为典型案例,深刻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认真总结事故规律,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运输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立即开展一次冬季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等一线,严查严整,消除各类运输安全隐患,督促运输企业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驾驶技能培训教育,落实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行车告诫等制度。督促汽车客运站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范和制度。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和管理,要结合今年行车事故中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冰雪路面行车技术、技巧、安全驾驶学习。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督促客运驾驶员做到稳驾慢行,增强驾驶员的职业道德、驾驶技能水平和防范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安全带-生命带”规定。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乘客系安全带的监督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对没有安装座椅安全带的客运车辆抓紧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客运车辆出站时,车站工作人员要对车辆进行安全带的检查;车辆运行途中,司乘人员要及时检查并提醒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日常的路检路查中,对乘客系安全带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督促、告诫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各地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带-生命带”宣传教育,使安全带深入到每一个驾驶员、司乘人员和旅客,引导大家在客车行驶过程中自觉使用、佩戴安全带。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