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2012年度道路运输 车辆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通报 | |
文 号:甘运安监〔2013〕15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3-12-31 | 主题分类:通知通报报告 |
索 引 号:2016-10055535 | 主 题 词:道路运输、车辆超员 |
关于2012年度道路运输 车辆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通报
各市(州)运管局(处)、矿区运管处、兰州市城运处:
根据省局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建立的有关加强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联席工作机制,重点强化“两客一危”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安全监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抄告了2012年度全省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驾驶人员违法行为信息。现将其中严重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并一次性扣12分的营运车辆驾驶员信息通报给你们,请根据道路运输行业相关条例法规规定并结合实际,对涉事企业及驾驶员进行处理。
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抄告信息,对涉事企业立即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对相关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整改。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特别是对驾驶人员的安全学习、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二、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落实“三关一监督”源头监管职责,督促辖区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经常性驾驶人员安全警示教育,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营运车辆、驾驶人员违法行为联合整治机制,通报相关违规行为,加强营运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
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2013年度车辆年检审工作中,要加强对营运车辆及驾驶员从业资格的审查,对此次抄告的涉事车辆和驾驶人员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
四、各地要将处理情况于6月底前上报省局安全执法监督处。
附件:2012年全省道路运输营运车辆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统计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