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做好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大检查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安〔2012〕44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2-12-31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 |
索 引 号:2016-1005015 | 主 题 词:安全生产 |
各市(州)运管局(处)、矿区运管处、兰州市城运处:
9月21日至28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督察组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现将省厅在道路运输行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共性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双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部分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个别企业没有把安全生产提到应有的高度和给予充分的重视。存在企业基础资料不健全,车辆安全锤不按规定位置摆放,手动开启车门装置失效等现象。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检查记录信息不全,车辆检测过程存在漏洞,部分危货企业押运员不足,缺乏有效监管。
三是部分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GPS监控设备效果不好,未能实现对车辆的有效监控。部分企业客运车辆GPS终端维护不足,部分已丧失监控功能,部分长途客车未安装GPS终端。
四是安全培训教育不扎实。部分单位安全学习记录存在作假、应付检查现象。部分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未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未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二、个性问题
1、临夏州长途客车站人车未实行分离管理,存在客运车辆灭火器过期等问题。
2、金昌市新客运站处于试运营阶段,配套设施不全、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3、庆阳西峰南站卧铺客车落地休息制度落实不到位,车载消防器材设置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
三、整改要求,各市(州)运管局(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照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认真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隐患,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各相关市(州)运管局(处)要下发整改指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11月底前反馈至省局安全执法监督处。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