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下达房屋修缮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财〔2012〕30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2-12-31 | 主题分类:财政预决算 |
索 引 号:2016-1001118 | 主 题 词:财政预决算 |
关于下达房屋修缮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兰州市运管处:
你处上报的《关于修缮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政务大厅及部分运管所办公楼所需经费的请示》(兰运管字[2012]78号)收悉。经省局2012年9月27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一次性补助你处七里河运管所房屋修缮费1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处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力做好基层运管机构房屋修缮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房屋修缮的改造工作。
二、房屋修缮要按照建设项目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并结合财务审计等部门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建档备案工作。
三、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和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年底向省局报送年度财务决算。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