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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舟曲县汽车客运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  号:甘运财〔2012〕15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2-12-31 主题分类:行业审计
索 引 号:2016-10011813 主 题 词:客运站 工程 审计 整改 报告
关于舟曲县汽车客运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关于舟曲县汽车客运站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审计意见书》(甘交审[2012]20号),我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加以落实整改,同时对审计意见书中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做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结果

项目施工单位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舟曲老城区客运站项目部2011年9月购置固定资产29,500元,其中:400型全爬混凝土搅拌机一台12,500元,龙门吊架一台17,000元,不符合《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必须用于舟曲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不得挤占、挪用”的规定。目前,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规定,对此项费用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费用未占用工程款。

二、《审计意见书》中的建议及采取措施

(一)截至审计日,该项目尚未批复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问题,我局已经将施工图设计和预算上报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审批。

(二)审计建议提出建设管理费开支中没有人员补助花名册、领款人签字和支出明细清单问题。我局舟曲灾后重建项目办按照局财务资产处要求,定期通过省局签报的形式以项目建设管理费正常列支报销。现已将相关资料移交至省局灾后重建项目办财务。

附件:关于舟曲道路运输灾后重建项目工程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1. 附件:关于舟曲道路运输灾后重建项目工程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