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武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现有房屋及土地资产进行置换的批复 | |
文 号:甘运财〔2013〕29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3-12-31 | 主题分类:资产管理 |
索 引 号:2016-1001128 | 主 题 词:土地资产、批复 |
关于武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现有房屋及土地资产进行置换的批复
武威市运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置换市区两级运管机构办公房屋和土地资产的请示》(武运管字[2013]66号)收悉。经省局会议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2号)、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交财[2012]29号)、《关于各市州运管局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换发新证工作的通知》(甘交财[2008]46号)和省厅《关于将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纳入省级管理的通知》(甘交财[2010]103号)有关规定,你局现有的办公用房等资产,产权归属明确,属省级国有资产,资产的处置应按程序逐级向省财政厅报批,待省财政厅批复后方可进行处置,未经审批不得处置。
二、你局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要求及时准备相关资料,坚持国有资产“先审批、后处置”的原则,并逐级报省财政厅审批后按批准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你局涉及拟置换资产的面积原则上应与原办公用房等资产面积相同,并确保使用功能不低于原办公功能。
四、你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资金短缺,向省局的借款100万,应尽快归还。
此复。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