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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下达2011年交通系统成品油价税改革中央增长性返还支出预算的通知(第二次)
文  号:甘运规〔2011〕76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1-12-31 主题分类:财政预决算
索 引 号:2016-10012118 主 题 词:成品油价税改革 支出预算 通知
关于下达2011年交通系统成品油价税改革中央增长性返还支出预算的通知(第二次)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1年交通系统成品油价税改革中央增长性返还支出预算的通知》(甘交规划[2011]198号),现将第二次支出预算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本次预算下达为各市州运管机构津贴补贴、艰边补贴资金和车辆使用费,其中,规范性津贴补贴资金1216.18万元,艰边补贴120.77万元,未划分项目支出车辆使用费235.25万元。

(一)规范性津贴补贴标准,在职人员平均每人每年1980元,离休人员每人每年18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1380元,补助发放时间为2010年1月起至2011年12月共24个月补助资金。

(二)艰边津贴补助为一类区794人计22.85万元,二类区1550人计70.87万元,三类区392人计27.05万元;艰边津贴增资标准为一类区48元/人/月,二类区76元/人/月,三类区115元/人/月,补助时间为2011年7至12月共计6个月。

(三)未划分项目支出车辆使用费按照各地车辆数核算。

二、对于以上下达资金,你们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本着稳妥可靠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并结合省局下达预算通知尽快组织下达所属县(区)运管局(分局)人员经费支出预算,保障人员工资正常发放,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

三、你们要切实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批复支出预算使用资金,对预算执行中当年出现的一般性支出缺口,一律不再追加。

四、支出预算中所列的各类资金一律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拨付,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年底向省局报送年度财务决算。

附件:2011年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支付替代性返还支出预算表

 

一一年十二月一


  1. 2011年成品油价税改革转移支付替代性返还支出预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