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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进一步落实长途客运班线车辆落地休息点的通知
文  号:甘运客〔2013〕14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3-12-31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索 引 号:2016-10014723 主 题 词:客运车辆 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长途客运班线车辆落地休息点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落地休息制度,交通运输部于2012年对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进一步要求各地要做好长途客运车辆落地休息工作。为切实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省局下发了《关于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长途客运驾驶员落地休息点的通知》(甘运客[2013]8号),在全省设立了18个服务区作为长途客运车辆落地休息点。为全面落实长途客运车辆落地休息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对辖区凌晨2时至5时在途客运车辆及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车辆按照客运车辆落地休息、停车换人的相关要求,逐线逐车进行排查,对需要停车换人、落地休息的客运车辆,明确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地点。

二、各地要督促辖区长途客运企业做好凌晨2时至5时在途客运车辆及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车辆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落实工作,对不按规定落实的,要限期落实,限期内未落实或不落实的企业、线路和车辆,要采取停班、停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省局将对各地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抽查。

三、请各地汇总辖区凌晨2时至5时在途客运车辆及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休息点,填写《长途客运班线车辆落地休息点备案表》(见附件),于2013年3月12日前报省局。


附件:长途客运班线车辆落地休息点备案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3年3月1日


  1. 附件:长途客运班线车辆落地休息点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