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政〔2014〕38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4-12-31 | 主题分类:规范文件 |
索 引 号:2016-1001545 | 主 题 词:行政审批、通知 |
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现将省政府制定的《甘肃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转发你局(处),请认真学习,并结合以下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一、规范本级行政职权审批事项
各地要按照行政职权层级划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批复,对现行担负履行的审批职权及时梳理汇总,并上报当地政府审改办纳入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予以统一管理公告。
二、及时报备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根据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要求,对于因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或行政职权下放而予以变更、撤销、废止、修改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地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审改办,纳入目录更新中。
三、加大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公开
各地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审批工作中有关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理结果等重要信息在各级运政大厅显著位置告知,并严格履行行政许可工作规定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工作行政效能。
附件:1.甘肃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2.甘肃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