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公布2013年省(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信息(第二批)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政〔2014〕3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4-12-31 |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
索 引 号:2016-10011328 | 主 题 词:班线许可、通知 |
关于公布2013年省(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信息(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结合道路客运班线重新许可相关要求,省局近日以甘运政[2013]36号文件对拟许可的省际、市际客运班线进行了公示。结合公示期间的反馈意见,经省局研究决定,对以下2条省际(附件1)、23条市(州)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信息(附件2)正式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重新许可客运班线信息以文件形式在运政大厅公告栏、市(州)运政信息网进行公布。省局将通过局运政大厅和甘肃省道路运输信息网(http://www.gs-ys.com)等平台公布。
二、道路客运企业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60日内由业务员到省局运政大厅按相关规定办理班线重新许可业务。
三、超过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在办理重新许可业务时,除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交中途落地休息方案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道路客运企业应严格执行“先许可班线、后购置车辆”的原则,在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省局核准的拟投入车辆承诺落实运力。尽可能做到同线路同车型,提高企业车辆标准化水平。
五、其它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省际、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工作的通知》(甘运政〔2013〕19 号)执行。
附件:
1.2013年省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信息表(第二批)
2.2013年市(州)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信息表(第二批)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