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酒泉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申请处置固定资产的请示》的批复 | |
文 号:甘运财〔2014〕77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4-12-31 | 主题分类:资产管理 |
索 引 号:2016-1001158 | 主 题 词:固定资产 处置 |
《酒泉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申请处置固定资产的请示》的批复
酒泉市运管局:
你局上报的《酒泉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申请处置固定资产的请示》(酒市运[2014]156号)收悉。根据《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2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甘肃省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交财[2012]29号)有关规定,经省局会议研究,同意你局对上报需要处置下账的固定资产共计226847.37元(明细表附后)进行报废处置。请你局据此对该资产进行下账,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处置收入管理及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此复。
附件:酒泉市运管局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