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我省部分客车在凌晨2至5时违规运行的通报 | |
文 号:甘运安监〔2014〕18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4-12-31 | 主题分类:通知通报报告 |
索 引 号:2016-10011514 | 主 题 词:通知通报报告 |
关于我省部分客车在凌晨2至5时违规运行的通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
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2014年7月20日至8月6日期间,我省25辆营运客车仍在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安全隐患严重。现将违规运行的长途客车牌号及所属企业通报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从严处罚。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通报信息,对通报企业立即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特别是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的落实情况,对通报的25辆违规客车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平安交通”建设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若干问题的意见》(交安监发﹝2014﹞166号)的要求,一律停运整改、从严处罚。
二、各地要督促辖区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严格落实24小时车辆动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岗在位,同时,要做好动态监控记录,发现各类违章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罚,并做好记录和上报。
三、各地要督促运输企业制定车辆动态监控长效机制,确保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禁止运行。并将处理结果于8月底前上报省局安全监督处。
附件:关于通报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车情况的函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