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处置庆阳市运管局正宁县运管局固定资产的批复 | |
文 号:甘运财〔2014〕33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4-12-31 | 主题分类:资产管理 |
索 引 号:2016-10012253 | 主 题 词:固定资产 处置 |
关于处置庆阳市运管局正宁县运管局固定资产的批复
庆阳市运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庆阳市正宁县运管局申请报废供暖锅炉和两台计算机的报告》(庆市运管字[2014]48号)收悉。根据《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第 52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交财[2012]29 号)有关规定,经省局会议研究,同意你局对上报的正宁县运管局固定资产原值71836.25元(明细表附后)进行报废处置。请你局据此对资产进行下账,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处置收入管理和相关账务处理。
此复。
附件:庆阳市正宁县运输管理局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