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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文  号:甘运客〔2013〕48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3-12-31 主题分类:社会综合治理
索 引 号:2016-10012728 主 题 词:公共交通宣传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3〕5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贯彻落实。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精神,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各级运政管理人员要从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出发,提高对此项活动的认识。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二、明确目标,科学有序推进“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进行。各市(州)运管局(处)要以交通运输部确定的活动开展时间、主题和目标为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从主题宣传、深入调查、便民措施、公众参与、提高服务、宣传报道等方面入手,科学制定辖区“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突出城市特色,做到内容充实,安排具体,并按要求有序推进各项活动内容。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公交出行宣传周”宣传册》,下载邮箱:dlysscxkyglc@163.com,密码:jtbdlysscxkyglc。请各市(州)自行下载,参照制定本辖区公交宣传手册。

三、加强督查,及时总结。各市(州)运管局(处)要加强对辖区“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各城市活动方案的制定、活动准备、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要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各市(州)运管局(处)要将辖区“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于2013年9月30日前上报省局城乡客运管理处,并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59228407@qq.com。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3年9月10日


  1.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