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清理机动车维修检测单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财〔2014〕80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4-12-31 | 主题分类:行政事业收费 |
索 引 号:2016-10013435 | 主 题 词:收费 管理 |
关于清理机动车维修检测单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检 [2014]1026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切实规范机动车维修检测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彻底减轻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者负担,促进机动车维修检测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发文之日起,各单位按程序申领的机动车二级维护检测单证,在发放时停止收费,并造册登记,积极核对清算。
二、从2015年起,对机动车二级维护检测单证进行免费发放,各单位按程序统一申领。
三、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检测单证发放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工作,彻底杜绝机动车二级维护检测单证在发放时“乱收费、加价收费”的现象。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