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对《关于嘉峪关文旅集团公司申请办理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许可证的报告》的批复 | |
文 号:甘运客〔2013〕71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3-12-31 | 主题分类:经营许可 |
索 引 号:2016-10014434 | 主 题 词:旅游客运 许可 |
关于对《关于嘉峪关文旅集团公司申请办理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许可证的报告》的批复
嘉峪关市运管局:
你局《关于嘉峪关文旅集团公司申请办理省际旅游客运经营许可证的报告》(嘉运管字[2013]14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组建嘉峪关文旅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经营省际、市际旅游客运。
二、由你局督促嘉峪关文旅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于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车辆(其中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须达到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实行“两权归企”、公司化经营)、人员和场地设施,达到《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省际、市际旅游客运经营要求。
三、待筹备工作完成,由你局初验合格后,督促嘉峪关文旅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按期携带企业购车发票、公车公营承诺书及其他申报材料,到省局运政大厅办理旅游客运经营许可相关手续。
四、你局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嘉峪关文旅集团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搞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良好运输服务。
此复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