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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政〔2014〕8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4-12-31 主题分类:运政执法
索 引 号:2016-10022256 主 题 词:行政执法、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矿区运管处、兰州市城运处:

根据全国交通运输实际执法状况,交通运输部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活动,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公路“三乱”反弹现象得到初步遏制,道路运输环境明显改善。2月18日,交通运输部再次召开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做好公路执法专项整改推进活动后续工作,以及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做了再次部署。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将执法专项整改工作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五个严禁”纪律要求,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按照省局制定的《全省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方案》,逐项落实检查内容,纠正查处各类执法违规违纪问题。要对第一阶段问题排查与整改工作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对象覆盖到每个基层执法单位和每名执法人员,没有覆盖到的都要“回炉”,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确保每个问题彻底解决,杜绝形式主义,应付检查。

二、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加强货物运输源头监管。

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依法治超要求,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与路政部门的合作,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强化重点货物运输源头监管,通过执法信息系统建设,以及与治超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重点货物运输信息的共享。积极探索构建运政、路政联合执法机制,逐步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处罚等问题。

三、认真总结整改经验,完善构建行政执法长效监管机制。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第一阶段的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取得的成绩及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整理形成制度,重点健全和完善教育培训制度、上路执法管理制度、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公路执法公示制度、公路执法督导检查制度和公路执法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解决措施,建立问题整改跟踪检查制度,确保所有整改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取得实效。在执法专项整改第二阶段工作中,要重点着眼于加快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化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推进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各地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近期要及时对执法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3月10日前将整改工作总结上报省局。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