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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突发性事件信息报送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应急〔2014〕13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4-12-31 主题分类:应急保障
索 引 号:2016-1002730 主 题 词:信息报送、通知
关于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突发性事件信息报送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当前,道路运输行业已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各类矛盾和纠纷的频发期,行业稳定形势严峻。今年我省多地已发生多起出租汽车、班线客运车辆停运、从业人员群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在这些事件的调查处理中,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比较突出。为进一步及时高效应对和妥善处理道路运输行业公共突发事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通知》(交应急发〔2010〕84号)和省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通知》(甘运发〔2013〕30 号)要求,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明确机构负责人,实行24小时值班,具体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核实、报告、跟踪和调查处理工作。各市(州)于8月5日前上报突发事件专门机构及负责人(见附件)。

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市(州)应于2小时内将信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局应急指挥中心,信息报出后必须进行电话确认。信息内容要简明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应包括以下要素:

(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信息来源;

(二)事件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以及影响范围和事件发展趋势;

(三)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信息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齐全的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并将后续情况及时上报。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特别重大事件的处置情况信息应每日一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凡迟报、谎报、漏报、瞒报或未按规定上报信息的,省局将在全省通报批评。因信息报送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员,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本辖区行业稳定形势,积极预防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现突发事件发生苗头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处置方案和措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附件:道路运输行业突发事件专门机构及负责人上报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7月31日


  1. 附件:道路运输行业突发事件专门机构及负责人上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