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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我省部分客车在凌晨2至5时违规运行的通报
文  号:甘运客〔2014〕70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4-12-31 主题分类:通知通报报告
索 引 号:2016-10022933 主 题 词:违规运行、通报
关于我省部分客车在凌晨2至5时违规运行的通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近期,交通运输部运输司下发了《关于请督促整改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车的函》(交运便字[2014]149号,见附件),就2014年8月14日至8月16日期间,发现的部分夜间违规运行车辆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涉及我省客车5辆。现将我省违规运行的客车牌号及所属企业通报给你们(见附表),请结合以下要求从严处罚。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通报信息,对辖区客运企业立即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特别是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规定的落实情况,对违规运行的车辆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平安交通”建设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若干问题的意见》(交﹝安监发2014﹞166号)的要求,一律停运整改、从严处罚。兰州市城运处、陇南运管局要对通报的辖区运输企业及其5辆违规客车的调查处理结果于9月20日前上报省局城乡客运管理处。

二、各地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督促辖区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严格落实24小时车辆动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在岗在位。同时,要做好动态监控记录,发现各类违章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罚,并做好记录和上报。

三、各地要将长途客运企业和车辆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安全管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以及车辆年度审验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制定车辆动态监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



附件:关于请督促整改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车的函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9月5日    


  1. 附件:关于请督促整改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客车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