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前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物流〔2014〕17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4-12-31 | 主题分类:重点试点工作 |
索 引 号:2016-10023431 | 主 题 词:甩挂运输、通知 |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前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前期工作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99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关于上报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的通知》(甘运物流[2012]3号)、《关于做好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项目筹备工作的通知》(甘运物流[2014]1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第四批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筛选申报工作。
一、切实做好试点项目筛选工作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辖区道路货运物流市场发展实际,严格把握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对场地、车辆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重点审核项目申报企业(单位)是否具有稳定、充足且适合甩挂作业的货源条件及设施设备、信息系统等基础条件,重点审核项目前期应具备站场建设或改造的土地使用、自筹资金等条件;要鼓励具有一定规模、对全省货运物流市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货运物流企业积极开展主题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二、按时做好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按照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对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项目进度安排,我省已于2014年2月开展了试点项目筹备工作。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要在筹备基础上,切实指导和督促试点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参照《公路甩挂运输第二批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填写《甩挂运输试点项目推荐表》,编制《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并经市(州)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后,于7月25日前上报省局。
附件:关于开展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前期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