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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做好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项目筹备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物流〔2014〕1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4-12-31 主题分类:重点试点工作
索 引 号:2016-10023826 主 题 词:甩挂运输、通知
关于做好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项目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

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将于2014年初启动第四批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为切实推进公路甩挂运输工作,提前做好我省公路甩挂运输第四批试点项目筹备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工作

大力发展甩挂运输是加快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和产业升级、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对试点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要认真学习、准确宣传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管理的相关程序和支持措施,要切实结合本地实际,加大组织和协调力度,认真做好辖区试点项目调查和筛选筹备工作。

二、认真做好试点项目审核工作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要参照《公路甩挂运输第二批试点工作方案》(厅运字〔2012〕106号)和《公路甩挂运输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3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辖区试点项目调查、审核和申报工作。一要把好前期工作条件关。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拥有建设或改造甩挂运输站场的土地使用证等证件,应具发展甩挂运输自筹资金等条件,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要把好货源条件关。试点项目应具备稳定、充足且适合甩挂作业的货源条件及设施设备、信息系统等基础条件。三要把好规模条件关。试点项目至少应拥有牵引车30辆、挂车60辆,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示范引导作用。允许两家企业(单位)联合申报甩挂运输试点。四要把好诚信考核关。所选企业应诚信经营、规范运作、质量信誉考核优良,能够引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五要把好经济社会效益关。项目要在提升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具有显著效益。

三、做好试点项目申报材料编制和上报工作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要指导和监督试点项目企业,参照《公路甩挂运输第二批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填写《甩挂运输试点项目推荐表》,编制《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市(州)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后,于2月20日前上报省局。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