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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客〔2014〕32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4-12-31 主题分类:试点重点工作
索 引 号:2016-10021718 主 题 词:长途客运、试点工作
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交运[2014]26号)(以下简称《通知》)随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夜行客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督促辖区相关客运企业逐线逐车落实落地休息点,并按规定进点休息,切实做好夜行客车落地休息工作,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二、各地近期要组织人员对辖区相关企业凌晨2时至5时夜行客车落地休息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落实;限期仍未落实或不落实的企业、线路和车辆,要采取停班、停线,直至取消其营运资格。同时,要通过核查工作,更新、完善并建立辖区内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点制度执行管理台账,台账样式见《甘肃省长途客运夜行客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登记管理台账》(见附表)。

三、各地要加强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协作及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并处理企业违规违章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市州于2014年5月30日前将本地《甘肃省长途客运夜行客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登记管理台账》上报省局城乡客运管理处。



附件: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5月15日    


  1. 附件: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