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对2015年省(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信息(第四批)及拟变更信息进行公示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政〔2015〕39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5-12-31 | 主题分类:教育培训 |
索 引 号:2016-10031223 | 主 题 词:班线许可、通知 |
关于对2015年省(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信息(第四批)及拟变更信息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结合省政府关于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省局于近日对各地审核上报2016年4月底前到期的市际和2016年9月底前到期的省际客运班线、部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经营的客运班线、部分拟变更客运班线进行了研究,现对10条省际、19条市(州)际拟许可的客运班线及3条拟变更客运班线信息进行公示,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信息公示和意见反馈工作。
一、公示方式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须将重新许可班线信息以文件形式在下述场所公示。
(一)三级以上道路客运企业。
(二)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
(三)各级运政大厅公示栏。
(四)各级运政信息网。
省局将在局运政大厅和甘肃省道路运输信息网(http://www.gs-ys.com)进行公示。
二、公示时间
2015年9月29日—10月10日。
三、意见反馈
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运输企业认真核对公示班线的详细信息,将公示期内反馈的意见汇总后于2015年10月12日前书面上报省局,单车经营者的反馈意见要通过所属运输企业或辖区运管机构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
附件:1.2015年省际客运班线拟重新许可信息表(第四批)
2.2015年市(州)际客运班线拟重新许可信息表(第四批)
3.拟变更客运班线信息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