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政〔2015〕20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5-12-31 | 主题分类:运政执法 |
索 引 号:2016-1003449 | 主 题 词:普法、通知 |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新区运管处: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为准确研判道路运输普法工作形势任务,总结“六五”普法成效经验和存在不足,部署安排好“七五”普法规划,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甘交政法[2015]20号)要求,请各市(州)运管局(处)结合以下要求,积极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普法验收自检自查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要围绕法治行业建设的总体要求,以道路运输法制环境改善为目标,严格按照《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标准要求,认真开展本地区的自查工作,重点要总结“六五”普法工作中的有效经验和典型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部署安排“七五”普法规划提供基础资料和谋划思路。
二、做好迎检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为严格落实省厅“普法”验收标准,在各地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省局将根据省厅安排,适时抽调人员组成普法验收组,对部分市州 “六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依据自查总结、实地验收、日常考核情况整体考量后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同时,根据省厅条块结合的验收方式,为避免重复验收,未列入抽检的地区参加当地政府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三、做好先进典型推进上报工作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根据省厅分配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的先进名额,各地区在自检自查工作中,要从法制部门或执法队伍骨干中遴选1名先进个人,将推荐表和典型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随自检自查工作总结一并报送省局,先进单位的推荐由省局依据验收整体情况从中遴选推荐省厅。
四、有关要求
做好道路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普法宣传教育是基础,法治意识培养是关键。一是做好总结整改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在做好自检自查工作的同时,要结合辖区道路运输发展实际,及早谋划“七五”普法工作重点和具体思路。二是要确保验收工作质量,各地区坚持从实际出发,对照标准,不走形式,不搞过场,认真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差距不足,提出改进举措,确保检查验收保质保量。
各地区请于6月中旬前将书面总结及验收标准具体得分报送省局(电子版通过RTX报送)。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甘交政法[2015]20号)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