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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对2015年省(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信息(第二批)进行公示的通知
文  号:甘运政〔2015〕14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5-12-31 主题分类:经营许可
索 引 号:2016-10031247 主 题 词:班线许可、通知
关于对2015年省(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信息(第二批)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省际、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工作的通知》(甘运政〔2013〕19号),省局于近日对各地审核上报2015年9月底前到期的市际、2016年3月底前到期的省际客运班线以及运营车辆已提前报废退出市场的重新许可客运班线进行了研究,现对19条省际、49条市(州)际拟许可的客运班线信息进行公示,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信息公示和意见反馈工作。

一、公示方式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须将重新许可班线信息以文件形式在下述场所公示。

(一)三级以上道路客运企业。

(二)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

(三)各级运政大厅公示栏。

(四)各级运政信息网。

省局将在局运政大厅和甘肃省道路运输信息网(http://www.gs-ys.com)进行公示。

二、公示时间

2015年3月31日—4月6日。

三、意见反馈

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运输企业认真核对公示班线的详细信息,将公示期内反馈的意见汇总后于2015年4月8日前书面上报省局,单车经营者的反馈意见要通过所属运输企业或辖区运管机构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局,对于匿名反映的意见,省局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2015年省际客运班线拟重新许可信息表(第二批)

2.2015年市(州)际客运班线拟重新许可信息表(第二批)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3月31日


  1. 附件:2015年省际、市(州)客运班线拟重新许可信息表(第二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