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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督促整改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的通知
文  号:甘运安监〔2015〕28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5-12-31 主题分类:通知通报报告
索 引 号:2016-10031827 主 题 词:通知通报报告
关于督促整改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的函》(甘安办﹝2015﹞29号),以下简称《通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改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的通知》(甘交安委办函﹝2015﹞2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具体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要高度重视《通报》、《通知》中反映的具体问题隐患,认真对照、逐条梳理、深刻反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全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百日专项行动,加强车站安全管理,规范客运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发展、有序发展。

二、狠下功夫,严肃查处

各地要在强化责任落实和加大隐患治理上下功夫,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狠抓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督促辖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要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形成排查、治理、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必要时要实施挂牌督办,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人员、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要切实解决在事故责任追究上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整改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要责令停产整顿、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于因为客观原因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限期挂牌整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方案。 

三、及时整改、按时上报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尽快将所有隐患问题分解下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于7月31日前报省局安全监督处。

附件:1.省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的函

      2.关于督促整改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的通知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7月14日


  1. 1.省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的函.doc
  2. 2.关于督促整改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