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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金塔县运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公司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立项建设的批复
文  号:甘运维〔2015〕17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5-12-31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索 引 号:2016-10031924 主 题 词:检测站、批复
关于金塔县运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公司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立项建设的批复

酒泉市运管局:

你局《关于筹建运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公司的请示》(酒市运〔2014〕177号)收悉。依据《甘肃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甘运发〔2002〕33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甘运车〔2005〕5号),经省局2015年7月20日局行政许可会议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金塔县运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公司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筹建后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是独立法人,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化技术服务经济实体。

二、请你局按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2005)和《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JT/T478-2002)要求,督促筹建企业尽快确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项目法人、落实建设场地、完成建站初步设计,并于8月30日前将建站技术方案(一式二份)报送省局。

三、建设工期为2015年9月—2016年9月。

此复。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