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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
文  号:甘运维〔2015〕31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5-12-31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索 引 号:2016-10033728 主 题 词:黄标车、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我省要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同时展开其他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工作,确保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根据《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甘肃省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省今年需完成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任务,该任务计划已明确下达。请各地按照所报任务计划加快开展辖区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甘肃省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甘黄标车办发〔2015〕1 号)中“严格营运黄标车监督管理,开展营运黄标车清理整顿行动,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不得申领《道路运输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的任务要求。各地要严格车辆审验,2015年度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2017年度,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的营运“黄标车”,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一律不得参与营运。 

三、各地要加大治理政策宣传力度。在汽车客运站、货运站、维修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宣传,加强对企业和车主的政策引导,争取企业和车主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有序进行。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