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将我省道路运输市、县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纳入属地管理的请示 | |
文 号:甘运财〔2015〕13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5-12-31 | 主题分类:资产管理 |
索 引 号:2016-10031939 | 主 题 词:资产管理 |
关于将我省道路运输市、县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纳入属地管理的请示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下划道路运输(水运)管理系统经费的通知》(甘财建[2015]2号)及《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2号)中“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从2014年起,我省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及预算、决算已实行属地化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现申请将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含政府采购)、处置、报废等管理审批事项及事业单位产权登记、银行账户管理、相关财政往来票据领用等移交地方,实行属地化管理。
妥否,请批示。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