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的批复 | |
文 号:甘运财〔2015〕9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5-12-31 | 主题分类:资产管理 |
索 引 号:2016-1003214 | 主 题 词:资产管理 |
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的批复
局科技信息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对单价2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报损处置的报告》(甘运科信[2015]3号)收悉。根据《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第 52 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交财[2012]29 号)有关规定,经省局会议研究,同意对你单位上报的固定资产原值3,703,583.09元(明细表附后)进行报废处置。请你中心据此进行下账,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处置收入管理和相关账务处理。
此复。
附件: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科技信息中心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2003年甘肃省道路运输智能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