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兰州市农村客运停靠站点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 | |
文 号:甘运规〔2015〕22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5-12-31 |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 |
索 引 号:2016-10041627 | 主 题 词:项目建设 |
关于兰州市农村客运停靠站点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
兰州市城运处:
你处《关于转变资金用途扶持兰州市完成建制村停靠站建设任务的请示》(兰城运管字[2015]46号)收悉,经省局研究决定,意见如下。
一、按照《甘肃省交通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兰州市扶贫攻坚交通先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兰州市2015年底要实现100%的乡镇拥有汽车客运站、100%的建制村有汽车停靠站的目标,同意你处将上报的农村客运停靠站点建设资金1,711,466元用于2015年农村客运停靠站点建设。
二、请你处核清未实施项目清单,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经济可行的建设方案,多渠道筹集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加快进度,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此复。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