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汽车站建设管理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市监〔2012〕6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2-12-31 |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 |
索 引 号:2016-1001355 | 主 题 词:乡镇汽车站 建设管理 通知 |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矿区运管处: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站建设,目前已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极大的完善了我省农村客运网络,方便了广大农民的乘车出行,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但随着乡镇汽车站建设的继续推进,由于全省统一实施监管难度较大,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进度,直接导致了历年好多项目没有完成建设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汽车站建设管理,有效解决乡镇汽车站建设工作中开竣工率低,建成乡镇汽车站闲置率高,无法有效发挥正常功能等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照历年省局下达的乡镇汽车站建设计划,对所有乡镇汽车站建设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已经完成及未完成的都要提交情况说明,报省局市场监督处,对已经下达建设计划还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年底必须全部完成,坚决杜绝历史欠帐。
二、今后乡镇汽车站的建设项目由市(州)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项目建设程序进行监管和竣工验收,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从今年开始,省局每年将乡镇站建设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乡镇汽车站施工图设计要在统一设计标准的前提下,确保汽车站的使用功能,突出当地特色,与当地自然景观和民族风情相协调,合理确定乡镇汽车站建设规模。对于因实际需要超规模建设的,省局不追加投资,由地方自行解决。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乡镇汽车站项目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资金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积极主动地抓好乡镇汽车站建设工作,使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