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监控平台建设和车载终端安装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科〔2012〕6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2-12-31 | 主题分类:技术平台 |
索 引 号:2016-10013924 | 主 题 词:道路运输 监控平台 车载终端 通知 |
各市(州)运管局(处)、矿区运管处、兰州市城运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监控平台)建设和车载终端安装工作,避免运营商恶性竞争,省局通过服务质量招标并推荐10家 GPS运营商开展省内运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运管局(处)应在省局招标推荐的运营商范围内选择适合本市(州)的运营商,确保省部平台链路畅通、各类数据全方位上传并且功能完备。同时督促辖区内“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进一步加快企业监控平台建设和车载终端安装。对于未按照省局文件要求,从省局招标推荐的10家GPS运营商以外来进行选择并开展加装工作的市(州),省局将严肃问责,并由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
二、各市(州)运管局(处)应督促辖区内“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加强与推荐的合作运营商的协调,做好企业监控平台接口升级及行业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确保企业监控平台与行业监管平台链路畅通,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行业监管平台上传企业监控数据。
三、各市(州)运管局(处)应加强对企业监控平台建设和车载终端安装运营商的监督管理,规范运营商的经营行为,对于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服务不到位、承诺不履行、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应及时反馈。省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约定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运营商将坚决予以清退。
四、为全面掌握各市(州)“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及车载终端安装及使用情况,了解省局招标推荐的各运营商的服务质量及运营情况,请各市(州)安排专人认真填写《道路运输车辆及车载终端安装情况汇总表》(附件1)和《运营商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2年7月20日前上报省局。
附件:
1、道路运输车辆及车载终端安装情况汇总表
2、运营商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