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雨等极端天气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指挥〔2016〕6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6-08-01 | 主题分类:应急保障 |
索 引 号:2016-1002154 | 主 题 词:极端天气 通知 |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雨等极端天气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交安监明电〔2016〕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行业实际,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汛期道路运输应急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防汛关键时期,各级运管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深刻认识今年防汛减灾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异常气候对我省道路运输行业的不利影响,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科学分析研判,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把应对极端天气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确保人员组织到位、应急运力储备到位、应急预案体系健全、信息报送及时。
二、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级运管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专人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和日常数据和信息汇总,确保通讯和信息畅通。
三、全面排查隐患,落实工作任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要深入做好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汽车客运站、旅客(游客)集散中心、货运站(场)、物流仓储(集散中心)、运输车辆等道路运输设施设备,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立即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要始终紧盯极端天气变化,加强对汛期各类重点运输车辆的监控管理,随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暴雨期间,对于不具备通行条件的班车及旅游客车要坚决停班、停运。
四、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密切部门配合。各级运管机构要主动联系,加强与公安交管、气象、国土、路政和公路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及时获取天气、道路和地质灾害等预警预报信息,通过道路运输应急指挥系统,及时向道路运输企业发布相关信息,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汛期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暴雨等极端天气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