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对酒泉通宇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伪造车辆动态信息监控证明的通报 | |
文 号:甘运科〔2016〕15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6-08-16 | 主题分类:通知通报报告 |
索 引 号:2016-1003449 | 主 题 词:信息、证明 |
关于对酒泉通宇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伪造车辆动态信息监控证明的通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2016年6月21日,省运管局在审核酒泉市通宇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车牌号为甘F-16315客车车辆动态信息监控证明时发现其证明中所盖公章疑似作假,经酒泉市运管局调查,该公司办事人员通过电脑技术以套用旧文件公章方式伪造了车辆动态信息监控证明,酒泉市运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伪造的监控证明进行了通过审核,并提交省运管局。目前,省运管局已责成酒泉市运管局进一步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省运管局。各市(州)运管局(处)应以此事为鉴,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做好车辆动态信息监控证明各项内容的审核工作,并督促其辖区内从事车辆动态监控的企业做好定位装置安装、调试、检查以及车辆动态信息监控证明内容的填写、初审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8月16日